第三章 案子的思路(2/4)
还有那正道的光,去维护正义。
想到这儿,他看了看钱正源*给他的案子,开始分析起来。
案子的确是一个小案子,标的额才二万八千块钱,但看过之后,发现案件并不简单。
当事人叫朱善阳,借了三万块钱给别人用,别人出具了一份欠条,上面写着:“今欠款三万元。”
借过不久,对方还了他两千元,为了图省事,对方就在欠条上直接加了一句,“今还欠款两万八千元”,没再另出具借条。
事后对方迟迟不还款,朱善阳无奈起诉到法院,结果对方辩称,他只欠两千元,已经还了两万八千元,这下把朱善阳给气坏了,连忙请律师帮忙。
看完材料,孟浪寻思,案子的关键在于“还”字作何解释,朱善阳主张是还(hai)欠款两万八千元,而对方则主张是还(huan)了欠款两万八千元,如果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,形势不大利于朱善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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