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七章 一山不容二虎(1/4)
“我国消费者权益法规定,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、诽谤,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,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。根据该条规定,超市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,超市应当向你赔礼道歉,恢复名誉,你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它,维护你的合法权益。”
孟浪回答的铿锵有力,这名打电话的听众满意地挂下了电话。
接着又有人问:“我去洗浴中心洗澡,将手机和钱包放在更衣室的储衣柜里,洗完澡回来,发现手机和钱包都不见了,我去找洗浴中心负责人,负责人说,店里贴有‘贵重物品请寄存,如有丢失,概不负责’的告示,现在东西丢失了,他们不管,我问一下,他们这样做对吗?”
接到这个问题,孟浪想了一想说道:“洗浴中心的做法是不对的,因为我国消法规定,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或者减轻、免除其损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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