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二十二章 我不需要律师(1/4)
孟浪决定为曹云龙提供辩护,而他为曹云龙提供辩护,不是为了要让曹云龙不受惩罚,对于这个案子来说,死六个人,而且还是抢劫杀人,这三名凶手不可能获得轻判,而且铁定要判处死刑。
明知道会被判处死刑,为什么还要为他们提供辩护,其实他们自己也知道要被判处死刑,他们也放弃了辩护,但是按照法律规定,他们有获得辩护的权利,必须要给他们指定辩护,而如果不给他们指定辩护律师,那审判就违法了。
结果都是一样的,但是过程可以不一样,通过辩护,可以让他们更加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根源,认识到法律对他们是公正的,而不是一种同态复仇,杀人就要偿命,这是现代司法的文明之处。
同时,通过辩护也可以促进司法的文明,让司法变的更加公正,侦查人员能够文明办案,检察院法院能理*平和,杜绝出现违法办案的情况。
当然,有些人可能不够理解,认为这些罪大恶极的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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