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五十三章 什么是教唆(3/4)
“孟律师,你说张丽不构成犯罪,但是她的确教唆刘某犯罪了,这如何解释?”法制科长问。
孟浪道:“教唆犯罪跟实行犯不同,实行犯是亲自去实施犯罪,而教唆犯罪是指使他人犯罪,这个指使,不能仅仅是语言上的一种命令,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必须还要有着其他的一种特殊联系。
比如上司命令你贪污公款,这不仅仅是一种命令,而且还有着你与上司之间的这种上下级关系,在这种情况下,你可能会听命他的教唆而犯罪,但是如果不是你的上司。
比如只是一位路人,突然对你说,你去贪污吧,贪污能发财,他这看上去也是一种教唆,但是你可能会骂他是神经病,我跟你毫无关系,我肯定不会听你的,而如果你真的去贪污了,这只能是你自己的意志,而不能归因于路人的教唆,如果是这样的话,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,都会对嫌疑人的意志造成影响,教唆他的人不只一人了。
而如果这名路人突然对你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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